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体质测试管理工作,提高测试管理水平,规范测试工作,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特对学生免测做出如下认定:
一、免测条件:
1.学生因临时生病(必须持有学院医务室开据的一年内不宜剧烈运动证明);
2.有残疾和疾病无法进行运动(必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单(化验单);
3.慢性病需要近期(半年)复诊结果;
4.住院病人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5.住院学生和先天性疾病学生诊断证明不受医疗机构限制,到学院医务室开据免测证明)。
6.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复印件可直接办理免测手续。
二、办理免测时需提供的资料:
1.复印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单(化验单);慢性病需要近期(半年)复诊结果;住院病人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学生和先天性疾病学生诊断证明不受医疗机构限制。
2.持以上材料到医务室核实并开据医务室准许免测证明意见并盖上医务室章。
3.持1、2材料到本学院领导签字后将免测申请表送到体育教研室办理免测。
三、免试申请流程:
1.在体育部网站中“新闻-通知公共”下载免测申请表: 个人填写申请表并携带好“二、办理免测时需提供的资料”中的“1、2”所述材料。